复兴区人民政府
关于房忠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0〕31号 二O二O年四月二十二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对口各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0年4月18日复兴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房忠玉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鹏蕾同志任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霞同志任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璐同志任区生产资金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燕燕同志任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主任;
王力同志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海芳同志任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宏同志任复兴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连珠同志任复兴经济开发区招商合作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巧芬同志任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
张培刚同志的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房忠玉同志的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王连珠同志的区财政监督稽查局局长职务。
复兴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