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复兴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
监管权力清单的通知
〔2020〕59号 二0二0年十一月十二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对口各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理清和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机构改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调整划转,按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邯郸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监管权力清单的通知》(邯政〔2020〕2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复兴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监管权力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
《复兴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监管权力清单》对区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进行了梳理和细化,是深化和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推动全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强化依法履职意识,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属地监管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细化分解责任,实施清单管理
各单位和各部门要依据《复兴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监管权力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的原则,结合区域和部门实际,编制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监管权力清单,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区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规定的职责和权力,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达到安全生产责任的“无缝隙、全覆盖”。
三、加强督导考核,狠抓责任落实
区政府将各乡(镇)、街道,区相关部门梳理细化和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监管权力清单工作情况纳入2020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内容,加大考核比重。对因未依法依规明确监管职责造成失管漏管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从重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照责任和权力清单倒查相关部门监管责任。
法律、法规对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或职责分工发生变化进行调整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区安委办,区安委办审核汇总后报区政府作动态调整。
《复兴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监管权力清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布。
(此件公开发布)
复兴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2日